2011年春节前,山东省安丘市兴安派出所警察控制指示妇女在其辖区出租屋卖淫,并且为卖淫妇女配备了对讲机,在卖淫女接客时掌握情况并对其指挥。在嫖客与卖淫女交易完离开时,守候在附近的警察收到报信会适时的出现将嫖客抓获,之后便以嫖娼罪名对嫖客进行勒索。被抓的嫖客具有畏罪心理,并且不想将丑事闹大,会顺从办案警察,在交付要求数额的罚款(5000元到20000元不等)后得到释放。所有罚款都会当面交给办案的警察,而接收这些所谓罚款并不会给出任何收据,所收钱财之后则进入办案警察的私人腰包。
出租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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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安派出所 |
安丘当地公安机关曾在2005左右,对其办案系统进行了全面信息化改造,建立了一套网络警务系统。当地公安部门经办的各类案件,都要录入这套系统。当地公安人员以个人警号和密码访问这个系统,进行案件登记、人员传唤、讯问、逮捕、拘留、保释等各环节的核准和执行,以及存档和查阅。这个系统建成后,当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还专门来到安丘公安局参观过。
安丘公安不同警种并列的办公楼 |
先进的网络警务系统可以相应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,可是却不能阻止执法者的堕落。安丘当地的治安环境一直较差,各类恶性案件频发,而安丘当地公安在办案时一直奉行着两套程序。
其一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处理案件。当违法者的罪名较重,难以开脱,社会影响大的时候,通常会按照正规程序处理。
其二便是以各种或有或无的罪名进行罚款,勒索钱财。罚款的数额根据所涉及案件的不同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。经常有一些和案件本身无关,但和案件多少有牵连无违法的无辜者也会被非法拘押,强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后进行罚款。不配和的会被长时间拘禁在公安机关,不能睡觉也不能吃饭达数天,并有人专门轮班看管,直到其妥协交钱。更甚者,安丘公安机关在破获盗窃案后,将赃物归还报案失主时也会以办案经费的名目索要钱财,只有交钱失主才能买回本属于自己的东西。大概估计每年整个安丘公安系统罚没的钱财至少有上千万元。所有的罚款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在警员中进行分发,进入他们的私人腰包。
警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,很大程度是因为其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执法者的责任,并需要在工作中接触大量的社会阴暗面。然而在其与阴暗面的不断接触中,不断被本需要其纠正的种种阴暗面所吞噬,逐渐转变为手执公权的知法犯法者和以权谋私者,成为比普通犯罪者更为猖獗和丑恶的社会存在,俨然一个更加严密不受任何约束的公开施用暴力的黑社会组织。